新闻中心  | 新闻专题 直播洛阳   | 中兴论坛    | 影视   | 汽车  | 教育  | 戏    曲
县区纵横  | 牡丹文化 河洛文化   | 百姓故事   | 家庭   | 健康  | 赳客  | 中网视窗
首页  |  财 经 |  法律 | 旅 游   时 尚  | 女 性  | 房 产  | DV 剧  | 中网电视
首页 > 财经 > 资讯 > 本地
河南:企业高管不再“负赢不负亏”
发布时间: 2008-08-15 责任编辑: 李志国

  新华网郑州8月13日电(记者古文洪)按照河南省有关国企高管责任追究办法,豫新国际有限公司总经理一年任期考核时,因经营指标完成不好,未能兑现责任承诺,最近被予以解聘。

  记者从河南省国资委了解到,为了解决国企高管“负赢不负亏”,决策失误很少受到问责,甚至搞砸了企业还易地做官的问题,河南省国资委制订了《省管企业负责人重大经营管理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在经营管理、投资决策、对外担保、改制重组等6个方面的24种过错行为,以及过错裁量、责任追究的具体程序。

  针对一些企业“一把手”权力过大、监督乏力甚至失效的问题,河南省国资委在完善10多项反腐倡廉规章制度的同时,还进一步加强了对27户省管企业的预测预警制度建设。年初定期分析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队伍状况,年中定期分析群众反映和内部掌握的案件线索,对全局形势做到心中有数。针对发现的带有倾向性、苗头性情况,及时采取措施督促整改,防止问题扩大;对群众有反映、自身存在不良倾向的同志,及时责其纠正,防止犯更大的错误;对有重大案件线索的问题,尽快进入案件程序,防止案情衍化,发生窝案、串案。

  截至目前,河南省国资委已先后对省管企业正职诫勉谈话7人次,几家集团公司出现的因用人和车改引发职工不满意、因重组工作引起干部队伍思想不稳、主要领导因决策分歧造成相互猜疑等一些苗头性问题得到及时纠正,为企业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氛围。今年以来,全省省管企业继续保持总体平稳较快发展态势,多项经济指标好于预期。

关闭本页 打印本页
相关新闻
精彩推荐
图片新闻
“九朝古都...
科协年会我...
全国人大代...
30年辉煌...
广告推广
 
洛阳电视台介绍 | 广告服务 | 法律顾问 | 意见反馈 | 关于中网  
  Copyright    2008洛阳电视台  版权所有不得转载   豫ICP备05001465号  
    地址:洛阳市九都路67号电话:0379--63353039
Produced By HZCMS 合正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内容管理专家[北京合正软件有限公司] publishdate:2008/10/06 16:2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