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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不过户拿在手里也会丢房
发布时间: 2008-11-19 责任编辑: 王丹

  我家小叔现在做生意需要钱,想把一套房子卖给我们,他和我丈夫说:“办理房产证过户需要另外纳税,很不划算,一家人交易只要把房产证放在你家保管就好了,不一定要办理房地产权属的过户”。他说的这样的做法存在哪些风险?

  罗女士

  房地产中介莫女士介绍,罗女士所说的做法有很大的风险。

  最大的风险在于《房地产权证》可以补办,如果罗女士的小叔不守信用,完全可以以遗失为由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补发《房地产权证》的申请。补发《房地产权证》后,卖方就可以凭产权证把房屋再转卖给他人或抵押给银行,产生“一女嫁二夫”的现象,到时,罗女士手上所持有的《房地产权证》不过是废纸一张。

  其次,罗女士的小叔给罗女士的《房地产权证》也有可能是伪造。罗女士在交易之前最好持身份证到房地产档案馆查阅该套房子的房产情况(简称查册),查册费用约为50元。 查册就是以房地产的地址、地号、房地产证登记案号、房地产证号之中的任一条件为索引,来查证房地产的权属状况。通过查册,罗女士可以获取房地产的权属人、面积、结构、有否违章、有否被抵押、有否被查封等情况的书面证明材料。

  再次,就算罗女士的小叔非常讲信用,不会欺骗罗女士,但也有可能由于生意失败或其他多方面的原因而官司在身,那么他名下的房地产有可能被法院查封。届时只要尚未办理过户,罗女士手上的这套住宅也会属于查封之列,而且被查封的房地产将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除此之外,仅持有《房地产权证》但没有过户,罗女士也提供不了产权依据,行使出售、出租、抵押、拆迁受偿房地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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