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上海市和广东省内四城市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结合此前中国央行与韩国、马来西亚等6个国家和地区签订的6500亿元货币互换协议,人民币是否会像英镑、美元、日元那样就此崛起? (资料图片 来源:央视国际)
新华网上海7月2日专电(记者姚玉洁、有之炘)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银监会2日联合公布《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此前3天,央行与香港金融管理局达成协议,同意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香港银行办理人民币贸易结算业务进行监管并相互配合。业内人士认为,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已进入倒计时,外贸企业汇兑风险将大大降低。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倒计时”
业界期待已久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2日终于出台,此时距离4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已近3个月。“我们期待7月份能出现首宗人民币贸易结算。”瑞士友邦银行上海首席代表余屹说。
让外贸企业感到振奋的是,“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使用人民币结算的出口贸易,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试点企业在办理以人民币结算的跨境贸易报关和出口货物退(免)税时不需提供外汇核销单。
“此前的出口退税政策是建立在外币基础上的,只有获得外币付款的出口商才有权享受增值税退税。而现在新公布的办法对人民币结算项目也给予退税优惠,试点地区一些用人民币结算的进出口业务,将不再经过收汇、核销等原本由外管局控制的环节。”兴业银行资深经济学家鲁政委说。
记者采访发现,人民币结算不仅降低了汇率波动给出口企业带来的风险,也减少了企业的结售汇成本。目前银行对大型企业结售汇有一定的优惠空间,但小型外贸企业的兑换成本基本与个人相同,为3‰。如果以平均2‰的兑换成本计算,仅中行上海分行2008年8000多亿美元的结算规模来计算,就可节约兑换成本16亿美元。
央行与香港金管局达成协议,则意味着香港有望成为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的首站。上海五矿副总经理钮为民向记者透露,上海五矿已同香港企业预签了几单人民币结算业务,具体细则和操作办法要视银行和政府相关部门而定。“运用何种货币结算需双方企业达成共识,我们和香港的业务往来较多,对方对人民币的认可度也较高。”钮为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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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舆论高度关注港成首家境外人民币贸易结算点
中国人民银行29日与香港金融管理局就内地与香港进行人民币贸易结算试点业务签订补充合作备忘录后,30日香港各大媒体纷纷以社评形式对此予以高度关注,认为香港作为境外首家人民币贸易结算试点被落实,体现了中央政府对香港的信任和支持,香港应抓住机遇打造更强的国际金融竞争力。
《香港商报》在评论中援引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曾荫权的观点,将这一措施对香港的好处概括为三点:一是企业可灵活选择结算货币,规避汇率升跌带来的风险并降低企业货币兑换成本;二是银行界可推出新产品及服务,为其开拓更广的业务空间;三是增加香港的人民币流通量。
在此基础上文章认为,从港资银行获准发行人民币债券,到被确立为首家境外人民币贸易结算试点,香港的人民币业务不断深化扩大。
香港《文汇报》社评指出,备忘录的签署“不仅显示出香港在金融方面的优势,更体现了中央对香港的信任和支持。”
文章认为,这一举措可起到“互利双赢”的作用,即内地可将香港成熟的金融机制作为人民币国际化的试验场,为其他贸易结算城市积累宝贵的操作经验;香港则可籍此吸引以人民币为主要结算货币的内地及境外企业,增加香港在金融及贸易领域的竞争优势。并表示“未来香港金融业的发展,与人民币业务息息相关”,香港应抓住机遇,在人民币国际化的巨大商机中打造自己的竞争优势。
《信报》社评认为,备忘录的签署,使“香港的人民币业务从此更多元化,而随着中国经济的影响力不断扩大,人民币逐步迈向国际化,香港能够成为处理人民币业务的其中一个重要城市,对巩固本地的金融中心地位有着重要作用。”
《大公报》社评则指出,该备忘录的签署“扩大了本港人民币业务的新机遇,也有助巩固本港作为内地金融开放中介及改革先行先试点的地位,其长远利好效应难以估量”认为香港可在人民币国际化上扮演重要角色。
同时文章指出,“香港必须把握这次机遇,配合内地做好监控工作,充分考虑内地对维护金融安全的顾虑,而不能只短视地看重由扩充新业务带来的利益”。